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年11月15日起,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部分路段实行限速通行,对超过规定时速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现将有关路段和限速公告如下。
一、以下三条路段限速80KM/H
1、黄河路与规划六路东(东西方向);
2、东八路与北二路北(南北方向);
3、东八路与南二路北(南北方向);
4、北二路与康洋路西(东西方向)
5、东八路与南二路南(科达路桥公司南北方向)
二、以下五条路段限速60KM/H
1、南一路与沂州路口(清风湖北门东西方向)
2、东四路与大渡河路东(东凯实验学校门口东西方向)
3、东四路与运河路西(东凯小学门口东西方向)
4、沂河路与莒州路南(万花筒幼儿园门口南北方向)
三、以下一条路段限速40KM/H
东六路与运河路南技师学院门口(南北方向)
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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