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东营9月19日讯9月18日,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黄标车禁行区域。
东营市中心城南二路以北、北二路以南,西五路以东、东八路以西的区域(不含上述四条道路)为禁行区域。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条规定,下一步,东营市黄标车限行区域将由现在的城市建成区,扩大至全市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至年1月1日起,全市区域内全部禁行黄标车。
对于黄标车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有关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元,计3分处理(违法代码)。
据了解,“黄标车”是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具体是指污染物排放标准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0年以前,供油方式为化油器)和达不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8年以前)。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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