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应用
“全市疫情防控管理应用系统”的通知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指挥部:
按照市疫情处置指挥部第8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外来人员管理服务,实现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市疫情处置指挥部开发了“全市疫情防控管理应用系统”,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月17日前,请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指挥部抓紧组织辖区范围各镇街、村居、企业及检查站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全市疫情防控管理应用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2)熟悉系统应用。
(二)自2月18日开始,全市疫情人员管理应用系统全面启用,所有返岗返城人员的信息申报全部通过本系统上报。2月18日,所有检查站开始运用扫码方式查验返岗返城人员通过卡口时的信息,同时原通过卡口的查验方式有效,两种方式并行一天。
(三)2月20日开始,所有通过卡口的人员车辆务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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