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下达年东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东教发〔〕12号)和《年东营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教发〔〕13号)确定的录取程序和要求,根据年东营市第二中学招生计划和录取新生报到情况,东营市第二中学补充录取分数线为第一志愿分,第二志愿分。
东营市第二中学第一次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其录取通知书作废。东营市第二中学录取工作结束。
特此公告。
东营市教育局
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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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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