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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副市长辞职7人拟任正县级职务山东

山东两市最新任免公告,一名副市长辞职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于年10月29日决定:

接受冯艺东辞去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10月29日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1号)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于年10月29日决定:

接受廖伟忠辞去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10月29日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2号)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根据东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年10月29日任命:

赵国滨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特此公告。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10月29日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3号)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根据东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年10月29日决定:

赵国滨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特此公告。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10月29日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4号)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根据东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早军的提请,于年10月29日任命:

徐峰为东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守业的东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10月29日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号)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亚东辞去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接受张亚东辞去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10月30日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号)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军的提请,于年10月30日免去:

刘志涛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何兆海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10月30日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号)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体功的提请,于年10月30日任命:

王向东为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花蕾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赵璇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马花蕾、赵璇的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向东的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10月30日

来源:东营市政府网站、大众日报客户端

新闻连读

任前公示!山东这个市7人拟任正县级职务

枣庄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现对梁家和等7名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梁家和,男,汉族,年3月生,研究生,理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正县级),拟任市直部门(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刘忠波,男,汉族,年12月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枣庄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党组副书记,市地震监测中心主任,拟任市直部门(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张令中,男,汉族,年10月生,省业余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拟任市直部门(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杨玉生,男,汉族,年8月生,省委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枣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拟任市直部门(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沈道成,男,汉族,年4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任市直部门(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高鹏,男,汉族,年8月生,大学,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滕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部门(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高淦,男,汉族,年11月生,大学,农业推广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拟任市直部门(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对上述人选如发现有影响任职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委组织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不含节假日)

受理单位:枣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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