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实施智慧城市发展战略,强化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统筹物质、信息和智力资源,积极应用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推动智慧产业升级,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有效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居民幸福感受,促进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创新智慧城市组织、建设、管理、运营机制。按照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提升服务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行运营商投资建设、专业化企业运行维护、政府购买服务的建设运营模式,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坚持整体规划,统一管理。以智慧城市顶层设计为统领,以电子政务为重点,突破部门界限与“信息孤岛”,实现全市智慧城市建设“一张图”“一盘棋”。实施信息化建设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杜绝重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以职能部门为支撑,加快建设智慧政务、智慧住建、智慧社区、智慧城管、智慧教育、智慧食药等旨在为民办事、方便群众的智慧应用工程。
(三)发展目标。到年,建立能够支撑市、县两级智慧城市建设发展需求,基于云计算、统一标准和统一管理的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平台和数据资源中心,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初步建立“智慧政府”与“智慧民生”两大体系框架。到年,智慧重点应用工程全部建设完成,大数据开发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一批高端智慧产业,信息化、智慧化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基本建成智慧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市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1.加快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建设完善4G、光纤等电信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不断拓宽物联网发展空间。健全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重点解决部门衔接、制度规范等方面问题。严格执行《东营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号),提升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到年,全面建成光网城市,城区家庭全部具备mbps光纤接入能力,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超过30mbps;行政村全部接通光纤,农村家庭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20mbps。(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等)
2.建设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依托全市统一的云支撑环境,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技术大纲》(版)等标准要求,在提升现有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东营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建设三维地理信息平台,统筹各类时空信息资源,集成各类时空专题信息和智能感知实时信息,形成时空信息大数据。力争利用3年时间,建成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路局等)
3.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加快实施政务云平台建设、政务数据中心建设、电子政务网络整合、政务应用系统向云平台迁移等工程。严格项目方案、财政预算、项目立项、招标采购、竣工验收等方面审核把关,建立健全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管理机制,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浪费,逐步实现全市电子政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总体布局要求。(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4.提升无线网络覆盖水平。加强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动应用新一代移动通信业务,发展接入多元化、网络一体化、应用综合化的宽带无线网络。完善4G网络覆盖,优化现有网络,建成多层次、立体化、高宽带、全覆盖的无线基础网络。力争利用2年时间,基本实现城区内商务中心、医院、会展中心、体育场、学校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室内公共空间WLAN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二)加快智慧政务建设发展。
1.推进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建设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对全市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应用系统实施集约化管理,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建数据机房,已建设的仅作网络机房使用,服务器、存储等硬件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迁移到市政务云计算中心机房。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新建信息应用系统必须部署在市政务云平台上运行,已建信息应用系统利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迁移到市政务云平台上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
2.推进政务数据中心建设。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中心和基础标准数据库,开发政务数据共享管理系统,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统一管理,形成适应大数据发展要求的政务资源开发共享体系。重点实施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与建库工程,在保障信息安全前提下,稳步推进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教育等政务数据开放,支持开发利用政务数据资源,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到年,全面实现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到年,建立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与公共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
3.加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整合现有软硬件资源,采取一级建设、市县两级应用的方式,建立集行政权力运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法制监督、效能监察等“五位一体”的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形成健全的政务服务体系,为全市提供高效、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年年底前,开通东营政务服务网和网上政务大厅,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及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运行;年年底前,实现所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结合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际,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完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逐步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
4.建设市民融合服务平台。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和政务数据中心,整合与市民工作、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建设统一的市民融合服务平台,努力实现“四个一通”(移动终端“一点通”、市民网页“一站通”、市民卡“一卡通”、服务热线“一号通”),建立多样化、精准化、个性化的市民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
(三)促进城市宜居宜业。
1.智慧住建工程。建设智慧住建应用支撑平台,提高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整体信息化水平。加强房产交易、建筑节能、工程招投标、施工现场、竣工验收等环节信息化监管,创新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智慧监管模式,加快建立完善工程建设服务监管和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发布、应用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信息技术在房地产业应用,大力开展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标准化建筑构件和部品数据库建设,推动现代建筑产业发展。完善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掌握管线规模、位置关系、功能属性、产权归属、运行年限等基本情况。建立完善综合管线数据动态更新管理体系,健全地下管线信息查询系统,规范办事程序。到年,建成中心城地下管网数据库。(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
2.智慧社区工程。按照《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指南》要求,结合社区发展实际和居民生活居住习惯,整合社区网格化管理、社区便民等系统,推动政府、社会资源整合与社区下放管理,打造以居民需求为导向,融社区政务、便民服务、物业管理与服务、商业及生活资讯等多平台于一体的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综合服务中心。年启动智慧社区示范建设,探索建立适宜全市推广的智慧社区建设模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人行、东营供电公司等)
3.智慧生态工程。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号)等要求,完善提升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机动车尾气检测、排污收费、环境执法等环保监管平台,统筹无线感知、视频监控、远程跟踪等系统,建立“智慧生态”专题数据库和“智慧生态”公共服务子平台,实现环保、园林、林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生态信息共建共享与综合管理。先期加快实施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PM2.5在线源解析系统等工程;后期进一步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平台,实现模拟传输更新为数字传输。到年,环保监测硬件设施在重点区域覆盖率达到%、在全市覆盖率达到70%,对全市70%的污染源、水资源、能源消耗及节能减排等领域信息实现实时监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
(四)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1.智慧城管工程。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保障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高效运行,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县区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年年底前,各县区分别整合形成统一的数字城管平台。整合共享城市管理信息资源,打造智慧化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进一步升级扩容拓展应用范围,到年,建立城区水体水质状态实时监控、集中供热自动监控、城乡环卫智能监管、园林绿化智能监控、城市照明智能化监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智能巡查等系统,实现全市市政设施信息化、智能化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等)
2.智慧教育工程。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重点实施教育网络扩容升级、数字化校园、名师课堂和同步课堂、“人人通”和网上名师工作室等重点工程。到年,全市各类教育信息化平台有效融合贯通,教育大数据为教育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有效支撑服务;数字化教育资源日趋丰富并逐步普及共享,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深度应用,师生网络学习空间覆盖率达到较高水平,学生自主学习、在线学习能力普遍增强;幼儿园全部实现光纤接入教育城域网,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标准完成校园无线网络部署,数字化校园应用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学校、家庭、社会形成良性互动,初步构建起“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服务模式。到年,全市教育信息化学习环境更加完善,数字化教育资源普及共享程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深度应用成果明显,基本建成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智慧教育信息化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等)
3.智慧医疗工程。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区域卫生信息共享协同体系,实现医疗信息服务对象全民化、医疗卫生管理服务智能化,支撑慢性病管理、紧急救助、孕婴保健、区域医疗等多样性、跨地域医疗健康服务,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快区域全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区域临床检验、区域影像、远程会诊、移动医疗、网上预约等系统建设,医院技术和设备,共享检查检验结果。推行电子钱包、一站式付费、自动触发短信平台等个性化服务,缩短患者排队等候时间。加快推动应急指挥、疫情防控、医学救援等管理系统信息互通,实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响应、统一调度、及时救援。(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4.智慧交通工程。深入开展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和智能公交系统建设,缓解交通拥堵,提升公众出行效率。推动部门交通数据共享,建立完善交通信息交换平台,整合各行业GPS、GIS、视频监控和数据资源,形成统一的交通地理信息数据库和交通基础信息资源库。加快公交智能化改造,搭建乘客导乘信息服务平台,开发手机APP,为群众出行提供方便。加快“互联网+”危化品运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先期建成市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平台,后期在市级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与交警、安监、质监等系统平台对接,实现全市危化品运输智能综合监管。规划建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到年,完成公交、公路、港口运输等视频资源接入整合,实现应急指挥、监测监控、信息报告、综合研判、指挥调度和异地会商等功能,形成与省联通的市、县两级应急指挥网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局等)
5.智慧食药工程。按照省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工程建设要求,依托省、市两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做好公共服务、许可等级、监管业务、技术支撑、预警决策、内部管理、企业信用等七大类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逐步构建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资源和服务开放平台,实现食品药品由传统监管向全程、动态、实时智慧监管转变。近期重点做好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工作,推动各级监管数据资源共享,积极应用APP等移动监管方式。(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等)
6.智慧安监工程。建设完善市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建成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以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控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为主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执法监察为核心的智慧安监平台,实现基础信息统一完整、监管过程便捷可溯、动态信息随时调取、应急处置便捷可视、安全形势预测预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到年,市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初步完成“一中心、五平台”(企业数据中心,综合监管平台、应急救援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管控平台、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等)
7.智慧东营信用体系工程。按照条块结合、属地服务、互联互通、互相交换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基础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单位信用信息系统与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在全市范围内交换和共享,参与省级、国家级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到年,全市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基本建成;到年,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主体、覆盖全社会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建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行、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五)培育壮大特色智慧产业。
1.建立智慧产业体系。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产业发展模式,鼓励发展基于产业互联网及大数据分析的新型生产组织方式,发展云制造、按需制造、智能制造,推动个性化定制、双创等模式创新,建立智慧产业体系。
——智慧农业。加快建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城市消费需求与农产品供给紧密衔接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和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支持企业终端销售网络平台入驻社区。加快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对列入范围的生产单位实现生产、加工、贮存、运销等全程追溯管理。完善全市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到年,全市初步形成集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监管于一体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到年,互联网与“三农”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等)
——智能制造。积极布局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加大石油化工、石油装备、橡胶轮胎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智能车间”专项试点示范工程,加快关键岗位机器人应用,支持企业运用智能成套装备建设智能化生产线,应用先进技术提升现有装备加工效率、生产精度和控制水平。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或者工业云平台发展企业间协同研发、众包设计、供应链协同等新模式,促进企业从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智慧旅游。大力实施“互联网+旅游”,统筹旅游资源,编制旅游信息化、智慧化发展规划。重点推进经济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工商、气象等部门涉旅资源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旅游信息化大数据平台,实现旅游业高效集约发展。规划建设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集城市形象展示、宣传咨询、景点售票、商品销售、游客集散、旅游监控于一体的旅游集散中心,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信息和咨询服务,创新黄河口特色旅游、智慧旅游。(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等)
——智慧文化。认真实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年)〉的通知》(东办发〔〕14号),加快构建“互联网+文化产业”。加快产业培育,围绕文化创意及其衍生品、数字媒体、动漫游戏、文化电商、文化旅游、展览等重点业态,着力推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融合创新,加快建设一批新商业模式、具有产业拉动作用和示范效应的重点项目。创新文化服务,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打造文化产业项目推介、展示新渠道。建设文化东营云平台,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数字化。实施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广播覆盖工程。支持印刷企业加快设备升级换代,应用绿色印刷、数字印刷等先进技术,推动新闻出版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
2.打造智慧园区。依托产业园区资源优势,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技术人才引进与培育力度,吸引大数据研发企业、专业运营商、信息服务行业组织入驻园区,加快推进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发展集成电路、光电子产业基地、网络和通信设备新型制造业等智慧产业。支持园区智能化信息平台、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和物流综合服务平台等智慧升级,实现园区精细化管理和推送式服务,优化园区创业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等)
(六)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设。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终端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于一体的信息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对智慧城市各级各类信息应用系统的统一用户管理、认证授权、系统运行监控,确保智慧城市信息安全。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风险评估制度,健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断提高智慧城市信息安全整体防护水平。建设智慧城市数据灾备中心,实现应用和数据信息同城异地备份。适时选择外地城市实施远程异地备份,建设数据异地灾备中心,确保全市智慧城市信息资源安全可靠。(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等)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筹备阶段(年)。加强信息化项目立项、财政资金拨付等监管。年年底前,理顺智慧城市管理体制,实施智慧城市统一化管理、集约化建设。
(二)资源整合与框架搭建阶段(年—年)。在市政务云计算中心投用基础上,开展部门、单位信息资源整合,推动部门、单位政务应用系统向市政务云平台迁移。到年,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中心和基础标准数据库,实现政务类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形成适应大数据发展要求的政务资源开发共享体系;基本建成全市公共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初步搭建完成智慧城市公共平台框架。
(三)重点项目建设阶段(年—年)。本着成熟一项、落实一项,先急后缓、分期分批的原则,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年,先期启动实施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智慧政务、智慧住建、智慧社区、智慧城管等5项重点工程。智慧城市建设主要任务中涉及的其他重点项目,由市有关部门、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建设方案,报市智慧城市工作机构,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四)扩展提升阶段(年—年)。到年,智慧城市重点项目基本完成建设与验收,各重点项目系统平台投入正常运行。充分依托智慧城市公共平台(公共基础标准数据库和公共信息管理平台)提供的信息资源与大数据支撑,进一步对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提升优化与建设完善,推动各重点应用系统之间达到高效互通、高效协作。到年,初步建立互联互通、运行高效、资源共享、便民利民的智慧型城市运行管理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智慧城市组织管理工作体系,在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化和智慧城市项目的统筹管理、协调推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按照上级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做好智慧城市的规划、协调等工作;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引进智力支持。择优选聘熟悉我市电子政务、信息化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内智慧城市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成智慧城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智慧城市研究、指导、咨询、评估、论证等工作,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积极引进科研机构、智慧城市运营企业,强化政府、企业、科研三方联合攻关能力建设,加速智慧城市研发创新、产业形成。支持企业和高校联合共建人才实训基地,鼓励高校加强智慧城市相关领域学科建设,加快人才培养和储备。
(三)强化资金保障。将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保障项目建设基本投入。整合现有信息化资金投入,加大智慧城市起步基础工程资金投入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设立智慧城市引导基金,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智慧城市投融资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形成投入有保障、建设可持续、稳定更长远的智慧城市投融资体系与建设运营良好局面。
(四)加强项目管理。制定信息化和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统筹利用电子政务网络、云平台、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加强项目前期规划、审核把关、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充分发挥智慧城市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搞好项目方案评审论证,杜绝重复建设。
(五)加强考核评估。将智慧城市建设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内容,实施动态考核。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估体系,定期开展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及时发布评估信息,依据评估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完善,确保项目科学建设。
东营市人民政府
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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