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67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调整理顺学校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字〔〕86号)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37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办发〔〕16号)文件精神,制定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托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坚决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确保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了招生服务区。各学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服务区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学校要通过网络媒体、校外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途径公布经区教育局审定的相关招生政策、程序、结果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二)报名时间。今年的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登记和现场报名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8日-1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11日-13日。
我区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报名时间为8月17日-18日。市特殊教育学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智障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咨询、、、。
(三)入学材料。
1.常住居民子女。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需提供胜利油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信或实际居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医疗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非常住居民子女。①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两类人员子女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五年级学生直接升入本校六年级就读。民办学校招生按审批要求进行。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8月8日-10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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