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围绕全面做好医疗保健工作,着力强化四大方面工作措施,积极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一是严格依法行医。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心要求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理,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发生。严格按照卫计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严禁超诊疗科目开展医疗保健活动;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和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二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按照卫计部门制定的《临床诊疗指南》和各病种临床路径进行检查、用药、用材和治疗,降低病人不合理检查费用。切实落实“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尽量为患者节省检查费用。治疗方案的确定遵循科学、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医疗安全。特殊治疗方案的制定,必须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由科主任确认。因病情需要使用昂贵医用材料,须由科室主任批准。使用药品严格遵循安全、有效、价廉的原则,确保用药适当。
三是严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以病人康复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严禁私自收费。严禁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得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招揽患者就医,严禁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病人信息及隐私。
四是依法严格处理违规行为。工作人员违犯上述规定,视情节依法依规给予以下处罚:给予责令检查、警告、降级、降职、免职等行政处分;给予不得晋级、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级别聘任处理;给予暂停处方权、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处理;给予待岗、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公职处理;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是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中心班子成员、科室长履行职责,做好示范,切实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及时发现、掌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杜绝出现任何隐患和问题。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为民、务实、勤廉”、“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细化日常教育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树立个人和单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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