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符合《年东营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并达到市一中招生报名条件,身体健康,德育合格,具有艺术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年拟招收美术特长生约40名,书法特长生约10名,音乐特长生约40名(舞蹈专业5人,其他专业35人)。
(三)音乐特长生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
技能
(1)声乐(必考):演唱一首中外歌曲(通俗歌曲除外)。
(2)器乐或舞蹈(二选一):演奏一首乐曲或成品舞一个。
(3)所有考生不进行加试项目的展示。
素质
(1)模唱:旋律一条。(考官弹两遍)
(2)模奏一条。(考官弹两遍)
3.面试: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身高1.7米以上,女身高1.6米以上。
4.学校只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舞蹈伴奏音乐必须MP3格式。声乐演唱采取无伴奏清唱模式。
5.报名时填写专业考试主项与副项曲目。学生填报主、副项时要把最强项设为主项,其次为副项。
6.各项分值:满分为分。主项50分,副项40分,模唱5分,模奏5分,(舞蹈考生主项70分,副项20分,模唱5分,模奏5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按艺术特长专业被我校录取后,不允许放弃专业学习,否则劝其退学。
2.考试过程弄虚作假和入学报到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3.学生的专业合格证,学校将派专人送达各生源学校。
4.美术考试一律用铅笔作画(禁止用炭笔等)。
六、文化课考试及录取
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和专业水平按适当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凭专业合格证报名参加东营市教育局组织的普通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原则上按文化课成绩录取,专业成绩特别突出的,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降分录取。
七、其他事项按东营市年招生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