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此次招聘共27个部门单位64个岗位,共82个招聘计划。其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3个。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等文件规定,经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现将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相关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方式: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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