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梳理:
8月11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原第一副主任、党组书记田振玉(正厅级)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田振玉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受贿所得赃款共计人民币九十五万元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图为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年至年3月,被告人田振玉利用担任广饶县县长、县委书记、东营市委常委兼广饶县委书记、东营市副市长、东营市委常委、秘书长、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之便,在职务升迁、企业用地、悬挂特号车牌、案件处理和协调银行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九十五万元。
▲宣判后,田振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振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被告人田振玉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违法所得已全部退缴,可对其从轻处罚。
宣判后,被告人田振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深度一个“清贫贪官”的非典型性受贿田振玉涉嫌受贿犯罪纪实
重回公众视野5月17日上午9:28,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在公众场合“消失了”天的田振玉重新出现在人们面前,这一次,他不再是以地方厅级高官的身份出现,而是一个涉嫌受贿罪正等待法律审判的犯罪嫌疑人。年出生的田振玉今年已经61周岁,身穿黑色外套,里面是白色衬衣,满头乌发使他看上去精神很好。
田振玉何时被纪委带走调查的?此前一直没有确切的说法。庭审中,田振玉主动透露,年1月1日晚9:30,纪委工作人员将正在家中的田振玉控制住,并带到办案工作区。从此,田振玉便失去了自由,接受纪委调查。此时距离他正式退休,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
受贿数额逐年看涨年4月,21岁的田振玉担任垦利县新安公社党委副书记,两年后任共青团垦利县委副书记,此后历任共青团东营市委书记、东营市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广饶县县长、广饶县委书记、东营市副市长、东营市委常委、秘书长、东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等职。直至案发前,田振玉的仕途一直都是顺风顺水。
从基层一步步走来的田振玉,对自己的政治生命格外看重,多年来也给人留下了“小心谨慎、脚踏实地”的印象。但是随着职务的升迁和环境的变化,在各种利益诱惑面前,田振玉没能守住自己的底线。
起诉书对田振玉最早的一笔指控来自年中秋节,此时田振玉任广饶县县长。当地一家企业负责人赵某某以过节看望的名义,赶到田振玉家中,送去元现金,推脱一番后田振玉便收下了,从此一发不可收。从县长、县委书记,到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再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随着田振玉职务的升迁,赵某某送的钱也从元涨到1万元、2万元。年,因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案发被捕,引发东营官场不小的震动。为避免给时任东营市委常委、秘书长的田振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一年中秋节和春节期间,赵某某没有给田振玉送钱。但是第二年便恢复如常,一直到年中秋节,赵某某依然奉上2万元。年下半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看到大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赵某某停止了给田振玉送钱。
从年中秋节到年中秋节,田振玉先后17次在其家中或办公室收受赵某某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26万元。投桃报李,田振玉也利用担任广饶县委书记、东营市委常委兼广饶县委书记、东营市副市长、东营市委常委、秘书长、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赵某某企业用地、悬挂特号车牌、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
法庭上的激辩检方对田振玉的指控中,最大的一笔受贿是来自张某某的60万元。张某某是田振玉妻子的司机,多年来和田家较为熟悉。
年初,正是民间借贷风起云涌之时。一次,张某某辗转告诉田振玉,说垦利县一家企业急需要三五百万元,如能借给这家企业钱,将会获得高额的利息。田振玉心动了。大家决定凑钱,可是谁都没有这么多钱。张某某建议以自己的名义去银行贷款,让田振玉去协调银行和担保企业。1月12日,田振玉便给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打电话,并让赵某某的企业做担保。10天后,万元打到了张某某的账户。张某某转手把这笔钱借给两家企业,约定的期限到后,张某某拿到了万元的利息。张某某拿出60万元给了田振玉。
对该笔指控,田振玉辩解是和张某某“合作经营,合伙做生意”。如果是合伙做生意,应该有事先约定或者正式合同。但是田振玉一没出资,二不承担风险,更没有相关合同约束,仅仅是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给别人担保牵线。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这60万元到底是利用职务便利受贿还是违规发放贷款谋利,展开了激烈辩论。
和很多贪腐官员动辄上百万乃至上千万的贪腐数额相比,15年来田振玉一共收受3人95万元,在很多人看来,田振玉称得上一个“清贫贪官”。但办案检察官认为,与其他涉案数额巨大的职务犯罪不同,田振玉受贿是一起地方高官的“非典型性受贿”,作案手段较为隐蔽,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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