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6月9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市生源、东营市户籍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年、年、年招募、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年续聘的人员,不含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东营市入伍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含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学校入伍,退出现役后,其安置地为东营市的)
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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