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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考人

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6号)等文件规定,经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现将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综合类90人,教师人,卫生类94人)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5月9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年5月9日为截止日期。

东营市入伍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含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学校入伍,退出现役后,其安置地为东营市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5月9日9:00—5月日7:00

查询时间:年5月9日:00—5月2日7: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幼教岗位和城郊小学岗位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新建和城区小学岗位、初中岗位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年7月3日前取得。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5月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有关证书。

     (五)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学科分设A、B、C三类岗位。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其中A类岗位无任教经历及年限条件限制;B类岗位为具有至少一年相应学段教学或班主任经历人员;C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我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年、年、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岗位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确定招聘计划67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年市中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年5月3日、4日上午8:30—:30;下午3:30—6:30。

     2.报名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社区教育学院(七里山西路3号,乘36路、4路、k55路公交车在郎茂山小区北区站下车即到)。

     3.提交报名材料。请应聘人员于年4月22日上午9:00至5月日下午7:00,先行登陆网址:   现场报名必查材料有:①《报名表》(务必上网填报个人信息提交后,现场交报下载打印版);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往届毕业生,除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与报名提交的毕业证相对应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教师资格证(直接办理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则要提供《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模板另附)及相应证书;⑥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⑦现已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证明模板另附),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录)用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事宜。⑧按B类岗位报名人员,还需提交聘用(或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及在基础教育学段的学校任教年限或班主任工作年限证明,三种材料的时限要求均满一年,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年5月3日为截止日期。⑨填写获奖内容的,要提交填报的荣誉证书。在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审核报名资格时,需要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除《报名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以外的其他所有必查材料的复印件(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当场公布初审结果。参加技能学科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报名缴费处缴技能学科面试考务费70元(为方便应聘者报名,请提前自备零钱),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非技能学科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报名缴费处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每位应聘者要选择一个学段、学科、类别、组别分别对应的岗位进行一次申报,不得兼报。如果兼报,将取消此次应聘报名资格。

     各学科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至少达到规定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按公布的岗位报考及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现场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下午6:00前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三)定向招聘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即在报名点提供上述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截止日下午的6:00,过时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资格。符合定向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网站   (四)岗位报考及调整办法。符合B类报考条件人员,可以报考本类的招聘岗位,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A类岗位;符合C类报考条件人员,可以报考本类的招聘岗位,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A类或B类岗位。各岗位不能同时兼报。因应聘人员未能达到规定比例、自动放弃而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办法是:同学科的B、C类岗位计划调到A类同学科岗位;一个学科只有A类计划的,其他组别岗位计划调到一组同学科岗位;小学心理、初中政治学科计划,分别调整到小学语文和初中语文学科岗位。调整计划将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网站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技能学科岗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法;非技能学科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综合考察)的方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技能学科岗位

     .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主要从言谈举止、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并累加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现场分组公布成绩。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7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7比例要求的,按面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按公布的岗位报考及调整办法进行调整。通过面试取得笔试资格人选确定后,由区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网站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等详情见发放的笔试准考证。

     在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按面试(30%)与笔试(40%)分值比重求和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中,针对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的人员,若达不到:5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按公布的岗位报考及调整办法进行调整。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及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在市中区教育局网站   3.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环节在笔试之后,采用说课或微课、答辩等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考察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分组公布成绩。

  (二)非技能学科岗位

     .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笔试,非技能岗位的笔试内容与技能学科岗位笔试内容的要求相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综合考察)人员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综合考察)人选;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按公布的岗位报考及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在笔试考试结束后的第三天(工作日)下午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网站   2.面试(综合考察)

  面试(综合考察)采用说课或微课、答辩等环节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综合考察)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分组公布成绩。

     每个面试、综合考察考场中,均组成不少于7人的评委组,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或综合考场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考场设监督席,派社会监督员对考试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应聘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面试占30%、笔试占40%、综合考察占30%的比例,应聘非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笔试占40%、面试(综合考察)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察,该综合考察成绩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选岗。在综合考察全部结束后的第三天(工作日)下午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网站   五、考察体检、选岗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人数: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工作。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综合考察成绩不低于60分;其中,综合考察人员形不成竞争的,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综合考察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综合考察考场使用同一试题综合考察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应聘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区教育局同意,可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上述既定的入围考察体检人员顺序位次,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9号)、《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岗位选择。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分类别、组别,按各学段学科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排序选岗。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参加过选岗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笔试、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网站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七、考试交费、办理减免考试费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面试或笔试现场报名期间,在报名现场进行申请确认和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的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中区教育局人事科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2:00,下午3:00-7:00).

  监督,

  九、其他

     .有关重大事项通知均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网站   2.有关综合考察等安排,如有变动,请随时   3.本次面试、笔试和综合考察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

     4.招聘现场报名地点周围交通道路狭窄拥挤,无停车场且无人看管车辆,请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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