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考考区客观题考试及全省主观题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号
依据司法部第1号公告,现就山东省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考考区(青岛、济宁)客观题考试及全省主观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考考区客观题考试
山东省青岛、济宁两个延考考区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年2月25日、26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年2月20至2月24日。
山东省青岛、济宁两个延考考区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年3月3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3月3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 青岛市司法局:-,
淄博市司法局:-,
枣庄市司法局:-,
东营市司法局:-
烟台市司法局:-,
潍坊市司法局:-,
济宁市司法局:-7776,7778
泰安市司法局:-
威海市司法局:-
日照市司法局:-,
临沂市司法局:-,
德州市司法局:-,
聊城市司法局:-,
滨州市司法局:-,
菏泽市司法局:-
山东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