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孙川
00:291月16日上午,《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上,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俊国介绍了《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的制定情况及主要内容。
通过立法破解日益增加的水资源压力
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俊国在发布会上介绍,《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年1月1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把统筹指导山东省黄河流域九个设区市开展“黄河水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协同立法作为年重要立法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迅速开展调研论证,立足东营市黄河入海口城市实际,针对东营市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节水意识不强、用水方式粗放等问题,选题《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旨在通过立法破解日益增加的水资源压力,推动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题目确定后,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向市委汇报了立法题目确定有关情况。按照市委部署要求,于年初在全省率先启动起草工作,并创新实行了‘专班制推进、项目化运作、清单式落实’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单位组成的立法工作专班,全力推动立法工作高效开展。”张俊国说。
年6月7日,《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草案)》经市政府第9-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法规案的形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6月30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8月30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并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后,年12月8日,《办法》经东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近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确保《办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在《办法》起草、审议过程中,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狠抓立法质量这一关键,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全过程提前介入,加强协调指导。年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开展立法现场调研,召开由市直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律师、水务专家等30多人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先后组织4次立法推进会,带领反复讨论修改完善相关内容。立法工作专班全程参与法规草案修改工作,组织研讨、改稿40余次。
《办法》制定过程中,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多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情况,年6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专程赴济南,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良、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办法起草情况,争取指导和支持。6月30日、7月13日,王良副主任先后两次到东营调研,进一步指导《办法》起草工作。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立法调研等形式,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顾问、人大代表、基层部门单位、利益相关方、市民群众意见建议条。针对各方意见建议,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逐条研究论证采纳吸收,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出台后,立法工作专班又进行了专题研究学习和对照修改,确保《办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小切口”立法,共28条
据介绍,《办法》为“小切口”立法,未分章节、未设置罚则,共28条。第一条至第六条,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制定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节约用水规划和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
第七条至第二十一条,对节水控水的主要措施予以规定,包括区域用水控制和地下水取水控制、水权交易、现代水网建设、智慧水务、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水平衡测试、计划用水管理、超计划用水征收水资源税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水费、各行业领域节水主要措施和非常规水利用等。
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七条,对节水技术创新研发、节水载体创建、节水控水考核评价、节水控水资金保障和激励奖励机制、节水宣传教育、加强对用水情况监督检查等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