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康发〔〕2号
关于公布中国康复医学会获批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我会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予以公布,请按照《中国康复医学会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康复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康复医学会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并按以下要求抓好落实。一、申办要求1.申办单位要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定位和要求,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充分发挥项目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2.申办单位对项目负主体责任,须严格遵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执行,无特殊情况未完成的将影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举办地点、项目内容等相关信息。二、审批报备1.申办单位应提前一个月将通知、议程、预算上报学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同时可在学会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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