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年第七期监督抽检结果。东营一学校食堂猪肉被检测出被列为养殖行业违禁药物-沙丁胺醇。
本次监督抽检抽取生产环节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糕点、豆制品等7个食品大类合计15批次的产品,抽取餐饮环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等6个食品大类;畜肉及副产品、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5类食用农产品;小麦粉制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半固态调味料(自制)、餐饮具4类餐饮食品合计批次产品。其中,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批次,初检结论不合格的样品4批次(其中1批次正在依法进行异议处置),合格率为98.8%。
具体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在东营市第二中学抽检的生猪肉检出沙丁胺醇;
在东营区龙凤祥大饭店抽检的豆腐皮检出柠檬黄和日落黄;
在胜利油田大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大明大厦酒店抽检的生鸡蛋检出恩诺沙星。
据了解,沙丁胺醇在现代猪肉养殖中被用作瘦肉精,来提高生猪的瘦肉产量。年始,被列为养殖行业违禁药物,不得在畜禽养殖中添加。根据本次抽检公告信息,沙丁胺醇,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柠檬黄和日落黄,恩诺沙星标准检测值均为:不得检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经营单位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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