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基本信息
姓名:东营
车牌:鲁E
邮编:
我的证件照
我的成长经历
中华民国:
年废府实行省、道、县三级。市境南部属山东省胶东道乐安县。4年,民国政府改定全国重复县名,乐安县更名为广饶县。5年改属淄青道。年废道,直属山东省。市境西部初属山东省岱北道利津县、沾化县地,5年改属济南道,年直属山东省。
抗日战争:
年,市境大部为日本军队侵占,境内政权割据分立,政区不统一。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有年后成立的益(都)、寿(光)、临(淄)、广(饶)四边县政府,隶属清东督察专员公署;年建立的广饶县抗日民主政府(年2月撤销);年初建立的广北县行政公署,年改称广北县政府;年9月建立的垦区建设委员会,年改称垦区行政委员会,年4月改称垦利县政府,隶属清河区行政公署。4年以后,以上均隶属渤海行政公署。
国民党建立的政权:
年10月,国民党山东保安十六旅建立广饶县政府,只存在4个月;年2月,国民党地方游击部队刘景良进驻利津城,建立国民党地方政权,历时仅11个月。
日伪政权:
年12月,日军第一次侵占利津城,建立伪政权。后日军主力撤走,伪政权为国民党刘景良部摧垮。年,日军二次侵占利津城,再建伪政权,隶属伪山东武定道。年2月,侵占广饶的日军组织伪广饶县政府,隶属伪山东青州道。
解放战争:
利津与垦利县同属渤海区第四专署。9年四专署改称垦利专署。5年,广北县、四边县撤销,建立广饶县政府,隶属渤海区清河专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年5月,撤销渤海行政区,市境内广饶、利津、垦利均隶属于惠民地区行政公署。
年,垦利县建制撤销,垦利、利津合并为利津县。
年,沾化、利津合并为沾化县。惠民专区与淄博市合并为淄博专区,境内广饶县、沾化(含利津)县、县级孤岛人民公社属之。
年,孤岛人民公社撤销,恢复垦利县。
年,沾化、利津县分置,惠民地区与淄博市分开。境内广饶、利津、垦利及沾化局部隶属于惠民专区。
年10月东营市建立。
我的家庭成员
下辖40个乡镇街道(14个街道、2个镇、个乡)。
东营区:6街道4镇(文汇街道、东城街道、辛店街道、胜利街道、黄河路街道、胜园街道,牛庄镇、六户镇、龙居镇、史口镇);
河口区:2街道4镇(河口街道、六合街道,义和镇、仙河镇、孤岛镇、新户镇);
广饶县:2街道6镇1乡(广饶街道、乐安街道,大王镇、稻庄镇、丁庄镇、李鹊镇、大码头镇、花官镇,陈官乡);
垦利县:2街道5镇(垦利街道、兴隆街道,胜坨镇、黄河口镇、永安镇、郝家镇、董集镇);
利津县:2街道4镇2乡(利津街道、凤凰城街道,陈庄镇、汀罗镇、盐窝镇、北宋镇,明集乡、刁口乡)。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汇总结果显示:常住人口为20.5万人。土地总面积.49万亩,人均占有土地6.4亩,是山东省人均占有土地的2.6倍。
我的经济实力
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0.5亿元,同比增长10%。
加强大项目建设: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增长16.1%。
积极扩大消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亿元,增长12.6%,物价总水平保持稳定。
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4%,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万亿元,过百亿企业达到27家。
强化财政金融支撑: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亿元,增长12.2%。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00.1亿元、贷款余额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1亿元、48.7亿元。
我的招商诚意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来投资者到本市投资兴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政策适用于外来投资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投资新建流转税和所得税留成部分属地方财政收入的企业,以及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
第三条财政扶持政策
(一)新办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40%的资金扶持。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
(二)新办工业企业,自盈利之日起,5年内给予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7年内给予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
(三)兼并或投资原有企业的,扣除原有企业上年税收基数后新增税收部分,享受(一)、(二)款规定的扶持政策。
(四)新办政府鼓励发展的商业、服务业、娱乐业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以上的,自盈利之日起,前年给予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后2年给予50%的资金扶持。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以上且年营业额万元以上的,自营业之日起,5年内给予实际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资金扶持。(五)新建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以上的连锁经营超市、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投用后,5年内给予投建单位经营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
(六)到东营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工业标准化厂房,以租赁方式对外招商的,给予投建单位建设过程中实际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及城建税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自租赁经营之日起,5年内给予租赁经营实际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
(七)投资港口、学校、医院、市政设施、旅游资源开发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自盈利之日起,5年内给予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
(八)在上述政策规定期限内,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新建企业,可同时享受比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更加优惠部分的财政扶持政策。
第四条建设用地政策
(一)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按照规定的容积率和每亩不低于8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标准确定用地限额,在限额内给予地价和土地开发配套扶持。
地价扶持
固定资产投资00万元以下的,在用地限额内,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现行6万元/亩)标准执行。固定资产投资00万元(含00万元)以上的,给予地价扶持:00万元(含00万元)至万元的,在用地限额内,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标准的75%给予资金扶持;万元(含万元)至万元的,在用地限额内,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标准的80%给予资金扶持;万元(含万元)至0万元的,在用地限额内,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标准的85%给予资金扶持;0万元(含0万元)至1亿元的,在用地限额内,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标准的90%给予资金扶持;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在用地限额内,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标准的95%给予资金扶持。
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对区域经济带动力较强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特殊优惠。
土地开发配套扶持
固定资产投资00万元以下的,项目单位承担土地开发配套(给水、排水、供电、通路、通讯、通暖及低于规划标高0.米的场地平整)费用为6.4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00万元(含00万元)以上的,给予土地开发配套扶持:
00万元(含00万元)至万元的,项目单位承担土地开发配套费用为1.5万元/亩;
万元(含万元)至万元的,项目单位承担土地开发配套费用为1.万元/亩;
万元(含万元)至0万元的,项目单位承担土地开发配套费用为1.1万元/亩;
0万元(含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单位承担土地开发配套费用为0.9万元/亩;
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项目单位承担土地开发配套费用为0.7万元/亩。
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对区域经济带动力较强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特殊优惠。
(二)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工业标准化厂房用于租赁经营的,在用地限额内,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标准的80%给予资金扶持,项目单位承担土地开发配套费用为1.万元/亩。
(三)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外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原则上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标准执行。对其中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对区域经济带动力较强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优惠。
(四)项目超过用地限额的,超过部分按政府公布地价标准执行。
(五)土地使用者应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确需改变用途的,须经城市规划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补交土地差价。
第五条收费政策
(一)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内投资新建企业,注册登记和建设过程中只收取证照工本费和企业注册登记费,生产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
(二)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外投资新建企业,注册登记和建设过程中只收取证照工本费、企业注册登记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自生产经营之日起,行政性收费前年免收,第4年到第10年按下限征收;事业性收费10年内减半征收。
第六条落户政策
凡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有固定住所的,经本人申请,可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子女办理城镇居民户口或户口迁移手续。固定资产投资00万元以上的,除享受上述政策外,聘用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专科学历以上人员,可办理城镇居民户口或户口迁移手续。
第七条投资者在用水、用电、供暖、就医和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方面,与本市市民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条凡投资额较大或以商招商带动作用较大,对区域经济带动力较强项目的投资者以及贡献特别突出的科技人才,经本人同意,给予一定的荣誉称号或名誉职务。
第九条财政扶持政策的兑现,由纳税人申报,招商办组织认定,税务部门出具证明,自申报之日起1个月内兑现扶持资金,由财政部门办理。用地政策的兑现,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外建设的,由招商办出具证明,土地部门负责办理。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内建设的项目,由东营经济开发区组织认定兑现用地政策,按招商办对项目的认定兑现财政扶持政策。落户政策的兑现,由招商办出具证明,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本政策由市招商办负责解释。
我的美景美食
我的视频
我的联系方式
招商-89855
如果您喜欢我,想到这投资兴业,请转发此份简历,传递下去。
赞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