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重塑行政执法格局,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有效举措。
为推动改革取得实效,东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对东营市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东营市编办作为牵头协调部门,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确定垦利区作为县区改革试点,通过整合执法资源、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有效提高了基层执法效率和水平。
在垦利试点的基础上,市编办组织县区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先后按程序提报了本区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这次改革东营区、河口区、广饶县、利津县将分别整合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等8—12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后,各县区执法队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支。
截止目前,垦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大队已组建完成,相关领导和人员已配备到位;其他县区改革方案正按程序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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