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年下半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十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四级、五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于考察前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至年12月12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12月13日9:00—12月15日17:00
查询时间:年12月13日11:00—12月1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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