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营市晨阳学校研究,现委托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乱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年应届毕业生),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现役军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计21人,具体以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招聘汇总表为准(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年8月20日-21日17:00。
网络报名可扫描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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