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推进黄河滩区脱贫迁建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82号)要求,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机构逐级推荐和评选,并经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先进集体78个、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先进个人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年7月14日至7月20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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