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继委办发〔〕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相关学协会: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发〔〕11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年中华医学会等六个学会、协会第一批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计项。其中:中华医学会69项(附件1)、中华预防医学会68项(附件2)、中华护理学会16项(附件3)、中华口腔医学会63项(附件4)、医院协会30项(附件5)、中国医师协会53项(附件6)。项目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各学协会及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等项目相关信息。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项目举办过程须依规、守法,确保培训质量并规范发放学分证书。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主办单位在项目举办2周前须将项目编号、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自觉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请各有关学协会切实加强对项目主办单位和项目举办过程的监管,有效防范、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认真执行,并于年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项目举办情况、工作总结、监管措施、建议等)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1.年中华医学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2.年中华预防医学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3.年中华护理学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4.年中华口腔医学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5.年医院协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公布)
6.年中国医师协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地址及联系方式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医学会代章)
年3月4日
年中华医学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年中华预防医学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年中华护理学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年中华口腔医学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年医院协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公布)
年中国医师协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一批)(网上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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