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要求
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学分的总体要求为: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乡村医生每年学分数不低于8学分。省级医医院的中高级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3分。
学分具体细则
(一)省级医疗卫生机构
中级及以上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二)市(州)级医疗卫生机构
高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高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初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2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所有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Ⅰ类学分,自学学分不超过5分。
(五)乡村医生,每年获得学分不低于8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Ⅰ类学分。
年学分政策文件解读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将继续执行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医务人员参加远程和面授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获学分可不限比例相互补充,学分认定不限于ⅠⅡ类划分。
从文件中了解到的信息是将放开远程继教分数限制,医疗机构要求的25分可以全部学习国家级一类学分(双卫网学习卡)
双卫网学习卡使用说明
1.双卫网/华医网/好医生是四川省备案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机构。
2.学员通过学习考试获得学分后,不用手动录入学分数据信息,平台系统会自动导入继教平台(中疗智用)。
3.本平台学习卡限四川使用,成都只能选择用Ⅰ类,其他省内城市ⅠⅡ类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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