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山东东营胜利经济开发区更名为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鲁政字〔〕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山东东营胜利经济开发区纳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序列的请示》(东政呈〔〕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山东东营胜利经济开发区纳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序列,更名为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范围严格执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原建设部颁布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审定公告的四至范围,即东至西三路、南至南二路、西至西六路、北至现河路。
请你市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对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强化自主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充分发挥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作用,积极带动东营及周边区域加快创新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年8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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