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申报条件
1.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限未满的就业困难人员。2.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3.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如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包括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①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③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⑦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⑧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其中,已领取个体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在政策享受范围内。02
提报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共性材料)。
2.东营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共性材料)。
3.毕业证书原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
03
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就业困难人员在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
04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照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05
申报地点(渠道)
东营市黄河路与曹州路交叉口向东米路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社窗口(近日实施网上办理,届时将另行通知)。06
申报时间
随时受理,集中拨付07
联系电话
—附件:《东营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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