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有关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东营区辛店街道辛店社区党支部委员盖举民违规为家人办理低保问题。年至年,盖举民任党支部委员期间,隐瞒自己家庭收入及家庭人口收入等情况,违规为其妻子、儿子申请了低保,且在生活条件改善的情况下,仍不主动向民政部门申请取消其家人低保待遇,致使妻子、儿子连续多年违规享受低保待遇。东营区辛店街道纪工委给予盖举民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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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陈庄镇崔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永军在救灾款发放中优亲厚友等问题。年12月至年2月,张永军任崔范村村委会主任、主持村内工作期间,在领取民政部门拨付给崔范村的夏季雹灾救助款后,没有按实际受灾情况将雹灾救助款发放给受灾群众,而是仅发放给包括自己、其弟、妻弟等亲友在内的少数村民。张永军在救灾款发放中优亲厚友,连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利津县陈庄镇党委给予张永军撤销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在脱贫攻坚的新形势下,仍有党员干部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顶风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给扶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扶贫工作相关规定,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教育管理,强化扶贫责任意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带领党员干部一心为公,切实为群众服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为扶贫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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