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参加招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截至年5月1日)。
3、身高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等;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传染病,无家族遗传病等情形。
4、岗位要求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特警特勤、法律实务等相关专业,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或退役士官可适当放宽。
5、中共党员、受到学校奖学金奖励资格及其他表彰的优秀毕业生、退役军人受到优秀义务兵、优秀士官部队表彰的以及立功受奖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参与之后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曾受过学校或培训机构行政管理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年4月27日17:00-5月7日17:00,逾期不受理。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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