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根据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及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统计附表、附图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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